| 百色信息港·每日动态 | 梧州市纪委对"7.23"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作处分梧州市纪委对"7.23"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作处分
www.bsxxg.com 2006-3-17 上午 09:05:29 作者:不详 来源:不详
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去年发生的“7·23”特大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追究,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并被公开通报。
2005年7月23日晚,在梧州西江大桥汊河桥上,梧州金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载着11名乘客和3名司乘人员,由梧州开往南宁的大客车,为避让一辆横穿路面的自行车而发生坠江事故,造成车上12人死亡,2人失踪,车辆严重损坏。事故调查组认定,事故的主要原因,是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和客车超速行驶。
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作出决定,对在这次特大交通事故中有失职行为、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梧州金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冯庆生,原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江永荣,公司董事、总工程师、原公司安全机务部经理李小林,梧州金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车分公司经理冯宝林,分公司副经理刘江平,客车分公司安全机务科原科长李光耀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并向全市通报。
梧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,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,高度重视安全生产,尽职尽责,避免类似悲剧发生。(谢大明张周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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