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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百色信息港·每日动态 | 柳州:小学生推窗掉下玻璃窗致人受伤 父亲担责
柳州:小学生推窗掉下玻璃窗致人受伤 父亲担责

www.bsxxg.com  2006-3-22 下午 03:04:08  作者:不详  来源:不详

    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22日电(记者 邓苏勇)广西柳州市民仲某的儿子在开窗观望时,不慎使玻璃窗掉下,砸伤了路过的黄某。近日,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,认定造成黄某受到伤害的过错在于仲某的儿子,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,仲某需赔偿黄某医疗费用4000多元。

    仲某租用桂某的位于三楼的一套房屋。去年8月24日晚9时许,仲某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听到楼下有喊声,以为有人找他,便冲到窗口边开窗观望,不料用力过猛,使一块玻璃窗掉下,砸在正好路过的黄某的头部。经过6天的住院治疗,小黄花去了4000多元医疗费。

    黄某认为,桂某是房子的主人,理应负担责任,遂向法院起诉桂某。桂某认为,虽然自己是房主,但房屋已租给他人居住,而且是仲某的儿子开窗用力过猛造成的,理应由仲某的儿子承担责任。桂某在开庭时提出,追加仲某的儿子为被告。仲某的儿子尚未成年,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于是在法庭上,作为其监护人的仲某与儿子一同坐上了被告席。

    柳南区法院审理认为,桂某虽然是房屋的所有者,但玻璃砸伤人是人为造成的结果,而不是自然坠落,因此黄某之伤与桂某享有房屋所有权没有直接因果关系,桂某没有责任。房屋租给了仲某居住,仲某对所承租的房屋负有管理责任,所以这因人为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应由仲某来承担。(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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