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乐县依托本地资源,引进国债项目,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,大力发动广大农民参与,使全县以沼气建设为纽带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,累计建沼气40977万座,入户率达56%,2005年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1%,在由区“能源建设考评组”对桂林市2005年农村生态能源建设进行综合考评中名列全市榜首,荣获“农村生态建设工作优秀县”称号。主要做法:
一、加强领导。该县把沼气国债项目列入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,层层分解任务,签订责任状,并严格实行首长负责制和奖惩制度,要求县直单位每位职工扶持一户农户建设1座沼气池。
二、加大宣传力度。通过对农民进行农村现代生活方式教育,鼓励和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以创建文明卫生村、富裕文明生态为契机,大力推动农村沼气建设。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先后在全县88个文明卫生村、10个富裕文明生态全面推行沼气建设。
三、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建设。该县新建设12个规模示范点,2个高标准示范点,通过组织广大农民现场,进行以点带面推动。
四、加强沼气建设队伍的管理。该县严格沼气建设队伍的管理,定期培训,持证上岗,并由县能源办组织一个沼气建设技术服务队,深入各村屯向群众推广沼气的应用、维修、保养和综合利用技术,帮助农民解决有关沼气的技术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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