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川县在农村工作实践中,充分认识农村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重要地位,在努力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农村干部的前提下,通过实际利益带动村干的主观能动性,让他们确实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。
在今年3月,灵川县委下发了《关于规范村级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》,其中规定了提高村干部待遇、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、增加村委会办公经费以及考评村干部的办法等方面的内容。在提高村干部待遇方面,从3月份起,实行“一肩挑”(即同时任村委支书和主任)的正职由原来的每月220元提高到300元,其他的正职村干部由原来的220元提高到280元,村委的所有副职由原来的每月200元提高到260元,并对离任村干部进行一次性生活补助。
在教育培训方面,《意见》规定,任期村干部每年都要进行各种免费教育培训,力争40岁以下的村干部80%达到大专以上学历,村干部的学历教育学费和教材费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乡镇各负担50%。
对村干部的任期管理实行年终定期考核和民主评议,按村干部总数的10%评出优秀村干部,并由乡镇党委授予“优秀村干部”荣誉称号,对缺点较严重的则进行诫免谈话,对不称职的要按程序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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